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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监:外国投资者参与A股交易范围进一步放开

作者 : 文文
2018-07-09 10:16:03

智通财经获悉,中国证监会公布,获中国国务院“原则同意”其《关于进一步放开外国人A股证券账户开立政策的请示》的申请,昨起就修改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主要放开两类人员在境内开立A股证券账户,一是在境内工作的外国人;二是A股上市公司中在境外工作并参与股权激励的外籍员工。

中证监拟因此对相关制度进行修改,一是修改《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原有规定的中国公民、中国法人、中国合伙企业等投资者范围基础上,增加“符合规定的外国人”作为投资者类别之一,并规定外国人申请开立证券账户的具体办法,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制定,报中国证监会批准。二是修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将可以成为股权激励对象的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范围,从在境内工作的外籍员工,扩大到所有外籍员工,即在境外工作的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也可以成为股权激励对象,并可按此申请开立A股证券账户。

需要说明的是,本次开放的外国自然人投资者,其本国证券监管机构必须已与中国证监会建立监管合作机制,相关投资者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必须遵守我国证券法律规定,适用统一的交易、结算、登记及资金存管等制度规则。

中证监表示,将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完善修改决定草案并发布施行,而相关部门也将在税收制度、外汇管理等方面予以支持。

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对A股证券账户开立制度规定的修改完善,是在现有法律框架内,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实际需要出发,总结以往证券账户开立制度工作成果,并借鉴境外市场经验做法,统筹考虑研究拟定的一项长远性、基础性制度建设举措,对进一步丰富资本市场投资主体,拓宽资金入市渠道,优化资本市场结构,提高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程度和国际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证券日报》对此评论称,放开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国人和A股上市公司中在境外工作并参与股权激励的外籍员工开立A股账户,释放了中国股市扩大开放的积极信号,展现了中国股市坚持高质量发展的自信。按照既定方向和既定方案,建设资本市场强国的进程将继续稳定有序推进。

智通财经了解到,在此之前,6月15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第十一条提出:要鼓励外资并购投资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自然人投资者依法投资境内上市公司,并且比照上市公司相关规定,允许外商投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此次证监会发布的配套政策也是进一步落实顶层设计在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方面的安排。


資料提供 : 智通財經網